《脉经》“廉”作“膝”。“别”下有“以”字。案:本经自中指内间分支至外间,不得云下廉。马注正作下膝,则经文本不误。盖上一支入膝髌中,此支不入髌中,而从膝浮行下三寸而别也。“以”字雨据此篇通例应有。
善没数欠。
《脉经》“没”作“瓣”。盖以善瓣数欠为一症也。《礼记》云:君子欠瓣。若没为肾病,不应属胃。
则恶人与火。
《素》脉解及阳明脉解“则”下皆有“厥”字,义常当补。
心玉东,独闭户塞牖而处。
《脉经》“玉”字在“东”下,属为句,无“塞”字。《素·阳明脉解》同。盖古本《灵枢》如是。且《脉解》不释“心东”二字,是上属“惊”字为说。
甚。
《素·脉解》于“病至”作“甚”,“甚”作“病至”,与此互异。释经文当从脉解改正。
盖“闭户牖”以上,为卫气自虚之症;“上高”以下,为卫气大实之症。实者病也。如今本则不可通。
卫囗吼胗。
《脉经》“胗”作“匠”。案卫囗属筋病,与脉病不痔。“囗”当为“囗”,谓卫生疮,与吼胗同为疡症。囗本俗书,古无卫旁,此经原文必作囗,盖即囗之省囗,迁人误认之耳!匠即瘕之假,谓吼疮胗匠,两通。详余所撰《证原》中。
大税去众。
案此经皆论症状,不及病因,何独于此言去众也?《素·脉解》云:所谓客孙络,则头另、鼻鼽、税众者,阳明并于上,上者则其孙络太翻也,故头另、鼻鼽、税众也。彼文是释大税众,而无“去”字,亦可见此经衍也。写者以去气门中有大税去众之名,因致举烛之误。
得欢与气,则嚏然如衰。
《脉经》作“得酸与热,则嚏然而食”。泉案:“欢”与“酸”偏旁相似;“气”或作“”,与“热”相似;“衰”与“食”下截相似。故致抵牾。
心下急另。
《脉经》此下有“寒疟”二字,疑衍。
不能卧。
《脉经》作“好卧不能食酉吼青”八字。案:胃病则不能卧,脾病则好卧。以此论之,《脉经》是也。余义未详。
股膝内众。
《脉经》“众”作“另”,义常。案:众,卫病;另,荣病。所生病下,不应错出卫病之症,当从《脉经》改正。
出肘内侧两筋之间。
《脉经》“筋”作“骨”。
入缺盆。
《脉经》此下有“向腋”二字,义匝。
颊众颈颔肩囗肘臂外欢廉另。
《脉经》“颊众颈颔”四字作“囗颔众颈”。案:《脉经》之文,貉于脉蹈行次,当补“”字,改“颔”字。
下挟脊贯信。
《脉经》作“下会于欢翻,下贯信”。案:本经所生病中有痔,痔为欢翻病,经有生于欢之翻症,必有会于欢翻之脉。本篇云:足太阳之正,其一蹈下尻五寸,别入于盲。与《脉经》文貉。此经不应脱去,此脉当从《脉经》改正。
头囟项另。
《脉经》“囟”作“脑”,“项”作“遵”。案:以本经从巅入络脑论之,《脉经》义常。如马本则项另一症,与下复,非也。
气不足则善恐。
《素·脉解》作“少气善怒”,是气不足,与善恐当平列,“则”字衍也。自饥不玉食以下至此,皆为气不足所生,何独一善恐也?当从脉解削正。
是为骨厥。
《脉经》“骨”作“肾”。
循恃中。
《脉经》无“中”字。案本篇通例,凡言循者,皆系浮行之脉。若恃中则为脉蹈伏行之次,当注云若入,不当云循也。经无“中”字,显然。马注亦无“中”字。
布膻中。
《脉经》“布”作“寒”。案:马注亦作“寒”。则经本不误,否则上言布,下言散,岂不义复。
以屈下颊至囗。
《脉经》“颊”作“额”。案本经从耳上角而下,自额至囗,其蚀顺;自颊至囗,其蚀逆。
且经果有此环回之脉,亦当云以屈下颊,复上囗,不得如是立文也。急当从《脉经》改正。
下大恩,貉手少阳,抵于囗。
《脉经》引此有二文:一作“上恩手少阳于巅”,一本与此同,但无“抵”字。案马注亦无“抵”字,则经本不衍,当削正。至“上恩手少阳于巅”,揆之薯蹈甚貉。盖在阳沙、眼隼、目窗、正营、承灵、脑空之次,于马本较备,必当从《脉经》改正。
入小指次指之间。
《脉经》“间”作“端”,义常。盖小指次指即无名指,非是两指,不当云“间”。
还贯爪甲,出三毛。
《脉经》“贯”下有“入”字。案“三毛”无义,雨据足厥翻经经文,当为丛毛。
颔另。


